科隆股份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证监会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旨在通过每年固定日期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活动,进一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凝聚市场各方共识,形成人人关心、关爱、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让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2021年,是第三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科隆股份积极响应辽宁证监局号召,勇担企业社会责任,推出“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扎实认真地做好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各项工作。在此特提醒各位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经典案例:
案例一:勿泄露帐号和密码
赵先生与刘先生是生意上的朋友,同时在某家期货公司开户交易,由于赵先生经常出差不能随时关注期货行情与账户持仓,刘先生主动要求为赵先生照看期货账户,赵先生没有多想便把期货账户密码告知刘,在赵出差时刘未经赵同意私自下单交易造成重大亏损,赵认为刘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故意报复,将其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任何使用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投资者本人的有效委托,密码泄露造成交易、资金盗转的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此,投资者应重视密码安全。使用网上交易应安装正版防病毒原件和防火墙,在期货公司官方网站下载行情及交易软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上网交易。
提示:
1、设定密码和保管密码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定英文、数字和符号相结合的密码,并定期修改;
2、尽量不要用自己或家人的生日、电话号码来设定密码;
3、账户的交易密码不要和邮箱、QQ号等密码相同;
4、不要在期货交易软件使用中保存密码;
5、公众场所输入密码时要注意身边的环境;
6、千万不要将密码告诉外人。
案例二:无用他人名义开户
老张欲开户从事期货交易,但因家人反对,于是便与好友刘某商议,借用刘某身份证和银行账户,通过邮寄合同的方式开立了期货账户。过了半年之后,由于刘某的账务状况出现问题,被冻结了全部财产,其中就包括以刘某名义开户的期货账户的资产。
案例分析:期货法规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机构投资者开户时必须出具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期货公司收取的投资者保证金,属于投资者所有。如使用他人名义开户,容易产生相应的财产纠纷。
提示:
1、投资者开立期货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期货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3、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在办理销户、代理授权或者取消授权、密码挂失、修改客户基本信息、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非柜面交易方式时,也都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办理。
案例三:委托他人交易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必须慎重。在国外,期货投资基金早已合法化了,基金本身受到严厉的监管,各个公募基金当前运作情况及历史情况都得定期公布,再加上基金业发达后,也产生了众多的基金评议机构,随时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业的分析比较报告。出色的基金及明星基金经理受人追捧,而业绩差的基金遭人唾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委托交易的风险就相应减少。在国内,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开始合法化,但即使如此,委托人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需要睁大眼睛。在此,我们向那些打算委托他人交易的投资者提出如下建议:
1、不要轻易相信那些上门客自己吹嘘的过往业绩,除非你亲眼所见,对于那些包拍胸脯智慧赢不会输的游说者坚决拒绝,因为说这种话的人已经暴露了他不知道期货之水有多深,如果他真有这个本事,何不自己掏钱去做;
2、即使找到比较理想的受托者,在开设期货交易账户时,也必须掌握主动权,比如,寻找合适的期货经纪公司开户,仅给受托人交易权,不给受托人出入金权;
3、一些受托者为了获取经纪公司的回佣或者手续费分成而拼命抄单,把自己的富裕建立在客户亏损的基础上。为了制止这种炒单冲动,投资者在与受托者约定报酬时,可以采用盈利分成的模式,同时与期货经纪公司谈定一个不要回佣但较低的手续费;
4、经常查看自己的交易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当然,即使找到了比较理想的受托人,也不能认为受托人只能赢不能输,毕竟这是期货交易,即使是高手也有失手的时候。主要受托人尽心尽职,发货了他的聪明才智也就可以了。
案例四:警惕“庄家”“大V”的联合诱骗
近日,媒体报道个别股票有“大V”配合“庄家”出货,忽悠式荐股,投资者接盘后股价暴跌损失惨重,需高度警惕。“庄家”联合所谓的股市“大V”“股神”“投顾”“专家”们,利用个别投资者偏爱内幕消息、喜欢跟庄操作赚懒钱心态,吸引关注加好友,然后创建炒股交流群、荐股直播间,分析大盘、点评个股。博取投资者信任后,再以“内幕股将有大动作”“某某游资已到位”“万人联合建仓一起赚钱”等说辞诱骗投资者限时、现价、全仓跟随买入,实际是为庄家出货接盘。股价暴跌投资者醒悟时,炒股交流群、荐股直播间已被关闭清理,“庄家”“大V”们也已不见踪影。
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的“庄家”“大V”们热心荐股必有所图,请务必提高警惕,保持理性投资心态,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五:警惕配资炒股名义的“虚拟盘”诈骗
王先生在浏览网页时看到股票场外配资的网页弹窗,弹窗内容显示“炒股神器,资金任意配,超低利息佣金,当天到账”,“与各大券商均有合作,可通过level-2查询下单情况”、“提供1-10倍的杠杆,盈利全归您,超额亏损算平台”。王先生一时心动点击弹窗链接登录“CH配资平台”,按照平台客服人员的提示注册成为会员,绑定银行卡后在平台内开始充值申请配资。其中,王先生充值的款项部分作为给配资平台的保证金,在配资操作前还支付了以“预存管理费”名义支付的配资利息。最初,王先生使用该平台获得了小额盈利,但平台提示要充值大额资金后才能提现。只要王先生每次申请提现,平台都会要求王先生追加资金。后来,王先生在平台上操作的股票达到了平台设定的平仓线,因王先生未能追加保证金,平台做了自动平仓。同时,由于王先生在平台开户,配资时只能使用平台提供的软件,其根本无法在其它任何券商交易软件上查询到自己的交易记录,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虚拟盘”诈骗。
提示:所谓“虚拟盘”是指投资者在各类配资平台上进行的股票交易都没有真实对接到券商系统,而只是投资者和配资公司互为对手盘,投资者赚得越多,则配资公司就亏得越多。平台上显示盈利较多时,配资公司会设置网页提示投资者注册账户无法登录或平台网址无法打开等情形使投资者无法提现。这类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参与股票投资应当在合法审批设立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
案例六:警惕直播间和微信群里的陷阱
朱某自称股票大师、网络大V,在“DS财经直播平台”直播间内进行股票直播,经常用抓涨停板、荐牛股的方式向收看直播的股民展示实力。钱女士观看朱某的直播后心动不已,便加入了朱某在直播间里公布的“高端股票交流群”。在微信群内,朱某会时不时地“免费赠送牛股”,有时也发送一些自己掌握的“内幕信息”。期间微信群内还有不少群友纷纷踊跃发言表示感谢朱大师推荐让他们连续获得涨停板。此时朱某提出可以缴纳会费成为VIP获得长期、独家的牛股推荐,获利后按照五五分成的方式分红。钱女士认为不能错失获得独家牛股、内幕消息的机会,便通过微信向朱某转账了上万元的会员费,并同意了分成提议。起初钱女士偶尔购买朱某推荐的股票,有的获得了小额盈利,但随后钱女士发现行情不好时购买朱某推荐的股票均下跌,自己大量亏损。而当钱女士再次联系朱某时,朱某立即解散了微信群。钱女士此时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而之前加入的微信股票交流群里除了自己外,其他的人都是朱某诈骗陷阱里的“托”。
提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机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的许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人员应当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前,可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防止上当受骗,要提高警惕,避免投资损失。
案例七:警惕外盘交易平台诈骗
陈大爷是一个老股民,喜欢和人谈论炒股心得,某日,其加入了一个名为“高手投资交流”的微信群。群里有不少活跃用户以“老师”的身份自居,传授投资技巧。在大盘行情不好时,老师们常在群里宣称目前在股市赚不到钱,投资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可以获得快速高额回报。陈大爷在快速高额回报的利诱下通过“老师”发送的链接登录“FT期货交易平台”网站,网页显示公司是在境外注册的“RF期货公司”大陆总代理,境外可以交易的指数、期货、黄金、白银等产品均可在该平台上操作,而且平台还提供专家特别指导等服务,投资者仅提供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即可开通交易,交易非常简单快捷。但陈大爷交易一段时间后发现本金有去无回,那些所谓的老师微信都无法联系上,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转出显示为“消费”,自己的钱都不知道去向何处,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所谓的外盘期货交易诈骗活动中。
提示: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大量所谓外盘交易平台网站未经ICP备案,网站托管在境外服务器,境内投资者通过此类平台参与境外期货等交易,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外盘期货能赚大钱”的宣传,不要参与“外盘期货”交易,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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