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工业级碳酸乙烯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工业级碳酸乙烯酯项目,现已委托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工业级碳酸乙烯酯项目 项目概况: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拟进行扩建,在原有厂区内新增一套年产1万吨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性质:扩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富强

电话:1514272181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

联系人:于长林

联系电话:18624433313 

电子邮箱:18624433313@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进行工程分

析,判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

影响进行预测评价,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的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方面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